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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5日 16:25 点击数:


根据学校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2023年学院港澳台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如下:

一、综合考核安排

1.考核内容:

专业名称

综合考核成绩占总成绩权重

综合考核内容(满分100分)

及各部分所占比例

综合考核方式

备注

建筑学(学硕)、建筑学(专硕)

50%

专业综合知识30%

面试

快速设计要求:自备绘图工具及纸张,纸张用A2,纸质不限

英语知识

(笔试30分钟)30%

笔试、面试

建筑专业综合知识

1小时)、

概念性快速设计

3小时)。40%

笔试

综合考核面试包括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核形式:现场考核。

3.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4.每位考生的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考核全过程进行记录、录像、录音。

5.具体的考核时间和地点如下:

1)报到时间: 202343日(周一)上午9:00-10:00

2)报到地点: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院楼(厦门市思明区大学路182号曾呈奎楼A座)一楼大厅。

3)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①专业英语笔试时间:

202343日(周一)下午200-2:30

地点: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院楼(大学路182号曾呈奎楼A座)图书资料室。

②建筑专业综合知识及概念性快速设计:

202343日(周一)下午2:30-6:30

地点: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院楼(大学路182号曾呈奎楼A座)图书资料室。

③导师组面试时间:

202344日(周二)上午8:00,下午2:00,晚上7:00

地点: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院楼(大学路182号曾呈奎楼A座)208室

④英语知识面试时间:

202344日(周二)上午8:00

地点: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院楼(大学路182号曾呈奎楼A座)307室

二、综合考核资格审查

考生综合考核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审查(按序整理好,用鱼尾夹夹好):

(1)现场签订《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核承诺书》;

(2)现场签订《告知书(致报考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考生)》;

(3)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若暂未获得相关证书,应提供应届在读证明。

(4)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地区考生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6)《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2023年考生自述表》(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三、体检

1.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两周内将体检报告单邮寄至学院。

2.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综合考核时间为准,前后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该项根据专业学习需要进行取舍)、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材料接收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大学路182号曾呈奎楼A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206室,陈老师收,电话0592-2183505,请用顺丰快递邮寄。

四、拟录取原则

1.考生总成绩=材料评审成绩(百分制)×权重50%+综合考核成绩(百分制)×权重50%,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考核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

2. 不予录取情况。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592-2183505(学院电话),0592-2187199(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电话)。

六、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学院综合考核工作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92-2183505 emaillemlon123@xmu.edu.cn

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

2023325

附件: 我校2023年考生自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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