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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1:05 点击数:

各位同学: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和《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厦大学〔2021〕3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本科生(含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本次资助对象不包括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具体发放安排另行通知。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等每人每学年4000元,二等每人每学年3000元。一等助学金用于资助所有认定等级为“特别困难”的学生,一等剩余名额优先用于资助认定等级为“困难”的学生,二等助学金优先资助认定等级为“困难”的学生。各年级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具体名额会根据各年级贫困生人数、家庭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通过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7.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8.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勤俭节约。

四、评审流程

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填写《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以“年级+姓名+专业+《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命名,于【10月21日上午12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2019级、2020级、2023级本科生:发送至1916412616@qq.com

2021级、2022级本科生:发送至973125802@qq.com。

2. 同时,请于【10月21日上午12点前】登录学工系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应用(http://xmuxg.xmu.edu.cn/xmu/app/433),选择“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业务期,如实填写申请信息。

3.学院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评定,确定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初选名单,并在年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五、发放管理

1.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由学校财务处按月划入与对应学生校园卡办理了圈存关系的银行卡账户。

2.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六、其他事宜(重要)

1. 请注意,表格申请和系统申请,二者缺一不可,如缺一即视为申请无效,请同学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2. 如有未通过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同学欲申请本科生国家助学金,需先向分管辅导员进行说明个人情况,并按照辅导员提示完成。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2184177

 附件.zip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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