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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7日 16:15 点击数:

全院各年级:

2022年下半年学校将评选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7个(定额,奖励金额8000元/人)


年级总人数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2018级

70

1

4

2019级

118

2

6

2020级

104

2

5

2021级

131

2

7

总计

423

7

22

国家励志奖学金21个(定额,奖励金额5000元/人)。

本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年级名额如上表:(注:各年级名额只是暂定,会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2、校级奖学金

从本科生中评选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1名(差额推荐,全校获奖名额为5名,奖励金额10000元/人)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指标按照各年级本科生人数予以分配。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40名,学业优秀二等奖学金81名,其他六种奖学金合计81名。


年级总人数

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

学业优秀二等奖学金

其他六种奖学金




2018级

70

7

13

13


2019级

118

11

23

23


2020级

104

10

20

20


2021级

131

12

25

25


总计

423

40

81

81



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年级名额如上表:(注:各年级名额只是暂定,会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类奖学金评审办法详见附件1:各类奖学金评审办法,其中,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中所规定的限制性评奖条件为: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延期毕业生不参评;2022级新生不参评;近三年已获奖者不再参评。


特别注意

1、所有奖学金评审要求必须在2021-2022学年(即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31日)具有8个小时以上的志愿服务工时,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可放宽至在上学年有社会实践或实习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  

2、优秀学生奖学金中的学业优秀奖学金不用申请,直接按上一学年成绩排名(除校选)确定。

3、国家奖学金看2021-2022学年全部成绩(含校选),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奖、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看2021-2022学年全部成绩(除校选)。

4、参评此次奖学金的有效事迹为2021-2022学年(即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31日)的事迹。

5、获得过2022年校庆期间(2022年4月前后评定)奖学金的同学除可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不得参评2022年其他校级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也属于校级)。

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参选人都需要请班长在班内帮其做民主测评,测评过后请班长填写民主测评表,完成所有签字后与奖学金材料共同提交。

7、所有参评学生因保证参评信息、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造假,则取消评奖资格,如若获评将撤回所获奖项,并自愿接受相应处分。

三、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各班级应严格按照各奖项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

各类奖学金所需申请表、汇总表、说明表、审批表详见《附件2:申请表及相关填写规范》。

各类奖学金所需提交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3;各类奖学金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四、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校级奖学金:9月19日上午10:00(电子版、纸质版)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9月20日上午12:00;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10月10日上午11:00

(以上时间为班长提交你班同学参评材料的时间截点。)


各位本科参评同学按照附件认真准备好参评材料后,并附上上学年志愿工时证明,否则按不具备资格处理。

将电子版材料(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年级+班级+奖学金名称)提前提交给各班班长进行整理

班长提交前需要组织班级同学,对所有参评校级奖学金以及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进行班级民主评议,并填写民主评议表(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同意推荐的申报对象方可参评相应奖学金),评议通过后才能提交各班评选材料。

所有纸质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装袋放置,于截止时间前送至曾呈奎楼A栋204办公室

 所有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本科生+年级+班级+奖学金名称”(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开不按照格式要求提交的整理)并发送至acexgz@qq.com不按照格式提交的一律退回,若影响个人评选,自行承担责任。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班级负责。


学校完整通知见下方链接: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27/24491.htm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592-2184177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22年下半年各类奖学金评选附件.rar



 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学工组

20219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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