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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8日 14:20 点击数:


各位同学:

2023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2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32项)、定向奖学金(4项)和专项奖学金(6项)三大类。

其中我院本科生可申报的奖学金类型、名额、金额等详见:附件1:我校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金奖励项目、名额分配、奖励类别(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二、参评条件

1. 参评学生需基本满足:附件2: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附件3: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改版2013.4.)、附件4: 关于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试 行)的评定条件,同时还需仔细阅读不同奖项的评奖细则(具体详见:附件5: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各项奖学金评审办法)部分校级奖学金(如我院分配到名额的建行、工行、中行、黄希烈奖学金)奖项中还有更多的限制性条件附件6: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2023年校庆期间各项校级奖学金中有限制性条件的奖项汇总表)。请大家仔细对照自己是否符合参评条件。

2. 此外,因专项奖学金(出版社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葛文勋奖学金等6项)实行全校差额评选,故此前申请专项奖学金的同学如有意愿也可申报其他校级奖学金。

三、参评成绩和事迹要求

(1) 三大奖(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

l 参评成绩为在学期间的所有年度成绩(不包含校选)的课程成绩。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按实际在校所有年度的成绩计算。

l 参评事迹为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

(2) 其他校级奖学金:

l 参评成绩为前三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即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学期以及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不包含校选)为依据。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按参评前实际在校最近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

l 参评事迹为在校期间所有未参评过校级奖学金的事迹(之前若是获得过校级奖学金,已使用过的事迹,不得重复使用)。

注意:申报对象在评审年度内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此次参评成绩以3月10日23时59分59秒前录入的成绩为准,后续会公示在学院班委群,同学们可提前准备好相应的评奖材料。

四、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 获得过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2年国家奖学金、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2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 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3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 因校级奖学金名额有限,原则上同一学生不连续两年获得校级奖学金

五、 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项奖学金的材料提交内容和时间要求,详见《附件7:我校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特别注意:

1.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评奖细则,符合评定条件的同学按照指定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根据规定时间提前,逾期恕不增补;

2. 申报其他校级奖学金无需填写奖项名称;

3. 申报此次校级奖学金的同学必须通过班级民主评议,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同意推荐的申报对象方可参评校级奖学金。另外,申报对象的参评事迹在提交之前在班级范围内公示,班上同学无异议才能提交。此过程由各班班长组织完成。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4177

 所有附件.rar

 

另附学校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27/27991.htm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工组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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