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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5日 10:58 点击数:


各位同学:

    为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15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500元/人。

学院各年级分配金额附件1。

(二)申请条件

经过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

(三)报送材料要求

无。

(四)简介

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预科学生。

二、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5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年度资助额度20万元。

名额不定,一等受助比例不超过该项目所在单位申报总人数的5%。

(二)申请条件

1.经过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西藏生源的少数民族本科生、预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于3月712点前姓名+年级+专业+《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973125802@qq.com。学院评定结果公布后,再按照要求上学工系统进行申请。

(四)简介

由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出资设立,用于对西藏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

三、应锦襄励学金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每人8000元/年。资助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可推荐1人,差额评选。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20232022级);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4.家境贫寒、学习刻苦、成绩优秀(2023年度成绩排名前30%)

5.心怀感恩,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电子版《应锦襄励学金推荐表》(附件2)请于3月712点前“姓名+年级+专业+《应锦襄励学金推荐表》”发送至邮箱973125802@qq.com,学院评定结果公布后,获评学生再提交纸质版推荐表,学校评定通过后,获评学生再提交感谢信(手写版)。

(四)简介

原人文学院应锦襄教授的学生们为弘扬应锦襄教授之德艺双馨精神,自发捐款设立“应锦襄励学金”,希望以此奖掖后学,传承榜样。

四、申报要求

1.以上项目均通过学工系统申请审核,后续由学院进行审核。请同学们于3月712点前登录学工系统“助学金申请(春季)”应用(http://xmuxg.xmu.edu.cn/xmu/app/461)中如实填写申请信息

2.学院初审后,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工作联系人:赵老师  2184177

 1-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pdf

 2-“应锦襄励学金”颁予方案.pdf

 附件1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一揽子助学金名额分配表(春季).xlsx

 附件2:应锦襄励学金励学金推荐表(样表).xls

 附件3: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xlsx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工组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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