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奖助学金通知 >> 正文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2024年校庆期间本科生专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5日 14:51 点击数:


各位同学

2024年校庆期间将评选“出版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葛文勋奖学金”等7项专项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专项奖学金共7项本科生可参评6项

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二、专项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专项奖学金按照评奖条件进行申报,申报名额见附件2。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1.成绩与事迹:参评学生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课程包含学生评审周期修读的所有主修课程,同一门课程,每次修读成绩均纳入计算

评审周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辅修课程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评审周期成绩,评审周期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计入绩点的课程成绩一并纳入计算参评事迹为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内有效事迹成绩以教学秘书导出的为准,现由于教务系统成绩尚未更新完毕,故申请表格中若涉及成绩的填写可暂不填写,后续将由评审小组根据导出数据进行填写,同学们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符合条件建议大胆申报。

2. 工时要求: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周期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关于民主评议:班级必须严格按照各专项奖学金的评审程序推荐获奖名单。其中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
班级民主评议的原则:

(一)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二)参评校级奖学金的申报对象须获得实际参加评议人数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的推荐票数。

注意:未参与或未通过班级民主评议的候选人材料,评审小组将不予审议,请各班级班长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附件3,所有申请表、汇总表和备案表等详见附件4。

2.请有意申请的同学确保各类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切勿遗漏,学院将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审推荐。

3.参评专项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若当选,则不可再参评本次校庆期间的其他校级奖学金项目因此,申报专项奖学金的同学可同步申请本次校庆期间其他校级奖学金,但获评本次专项奖学金则不可与本次校庆期间其他校级奖学金兼得。

(三)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电子版申报材料:3月7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m18129393393@163.com;

纸质版申报材料:3月7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院楼204办公室,联系人:赵老师;

(四)申报步骤

第一步: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将相关评审材料打包整理好,发送至各班班长处;

第二步:各班长对收到的材料进行核对,并加以整理,请注意:需要将申请同一专项奖学金的同学所提交的汇总表,整合在一张汇总表内,个人申请表另放,切勿遗漏;

第三步:由班长组织班级对所有申报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事迹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附件: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纸质版)

第四步:由班长将通过民主评议的候选人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并以“XX年级+XX班级+专项奖学金”命名,送到指定邮箱;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班级负责。

四、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厦大学〔2022〕99号)、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改版2013.4.)、关于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试 行)执行

2.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第六条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参照厦大研〔2011〕29号文件执行;第十一条新东方伊园甸2025入口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厦大学〔2011〕42号文件执行;

5.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详见附件5各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如对评选条件有疑问的,可事先与学院负责老师进行沟通。

五、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3年国家奖学金、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4年下半年2024年9月校级奖学金和2024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联系人:赵老师,0592-2184177


 所有附件.rar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工组

2023年3月5日


Top